
改革开放以来,浙江人民以“敢为天下先”的勇气,走出一条创业创新、富民强省的发展路子,特别是近五年来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跑出了加速度、干出了新样子。共同富裕,一头连着国家的大蓝图,一头连着老百姓的小日子。你家的收入增加了多少?你的生活发生了什么变化?家门口的喜事多不多?那些让你心头一暖的瞬间、日子越过越甜的片段,都值得被珍藏、被铭记。
为真实记录这段“先行者”的奋斗足迹,留住属于每一个浙江人的时代记忆,即日起,浙江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,公开征集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关的档案资料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和内容
(一)反映老百姓在家门口就业创业、增收致富的生活变化,体现经济发展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的档案资料;
(二)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增长、家庭财富积累、生活水平提升,展现“钱袋子”更鼓、日子更有奔头的档案资料;
(三)反映城乡生活更融合、公共服务更贴心,体现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托育、住房等方面便民惠民举措带来实实在在获得感的档案资料;
展开剩余70%(四)反映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,精神风貌积极向上,展现城乡文明新风尚和文化获得感的档案资料;
(五)反映家门口的环境变得更美、天更蓝、水更清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体现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日常的档案资料;
(六)反映邻里守望相助、社区和谐有序,群众参与基层治理、共建美好家园的档案资料;
(七)其他反映共同富裕给老百姓衣食住行带来积极变化、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。
载体形式:文字材料(如家书、日记、回忆录、家庭账本、社区通知、居民公约、分红账本、手写春联等)、影像材料(如家庭合影、社区活动照片、随手拍的视频、采访录音等)、口述资料、实物(如老物件、纪念章、荣誉证书、手工艺品、地方特产包装、便民服务卡等)。
二、征集方式
(一)本次征集主要采用捐赠的方式进行。
(二)捐赠后的档案资料,将成为国有档案。浙江省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。如捐赠的档案资料体系较为完整且价值较大,浙江省档案馆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或进行有偿征购。
(三)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,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。
(四)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,确保捐赠档案资料符合征集要求。
三、征集说明
(一)捐赠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(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可接受复制件),来源合法、真实可靠,所有权无争议。
(二)照片应为未经修改的原始记录,并附简要文字说明,内容包括拍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人物及职务(重要人物请说明在照片中的位置)、拍摄者等。
(三)音视频应播放流畅,音质和画面清晰,并附简要文字说明,内容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人物、拍摄者等。
(四)实物应附简要文字介绍,内容包括形成时间、材质、所有者等。
四、征集时间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浙江省档案馆征集编研处,联系电话:0571-85117870。
浙江省档案馆
2026年3月18日
供稿:征集编研处
编辑:宓倩婷 责编:林昭宇 虞佳忆
编审:童菁菁 主编:王伟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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